2022年,我院高质量完成国家化妆品抽验任务10个品种共658批次,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;对其中祛斑美白类等6个品种进行拓展性检验,对宣称祛痘类等3个品种进行探索性研究。因积极开展检验质量分析工作,并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提出建设性意见,获得国家药监局发文表彰(药监综妆【2023】20号)。
2022年我院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宣称舒缓类化妆品的风险监测工作,采集样品153批次,通过“化妆品中14种收缩血管类成分的检测方法”等5个自建方法214项参数进行检测,发现问题样品3批次,其中化妆品中检出禁用植物麻黄相关成分为行业内首次发现。积极开展省级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,采用自建“化妆品中25种美白祛斑剂的检测方法”对105批美白类、32批彩妆类化妆品进行检测,发现43批次样品检验结果与标签标识不一致。因我院主动开展探索性研究,积极推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,并有效组织开展省级年度计划风险监测工作,获得国家药监局发文表彰(药监综妆【2023】37号)。

因我院在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,化妆品所殷帅同志受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司邀请,在“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会议”上就国抽化妆品检验组织管理和拓展性检验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,在“2023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”上就如何提升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(来源:省药检院化妆品所 殷帅)